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丽莉首先总结了我县前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加快推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其次,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逐步建立。推行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多部门信用联合激励机制,使资源配置向信用优良者倾斜,能够有效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也是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发改委主任孔令凯指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强烈期盼,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迫切需要。“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基础建设阶段向实质性开展社会信用治理阶段全方位跨越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项法规制度的完善和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前期工作中存在的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不足、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信用服务市场发育缓慢、社会主体诚信意识不强等方面的问题,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各市、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要求,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全面完成。
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参照省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依据市、县部门权责清单,制定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办理信用平台注册用户,并抓紧开展信用信息上报工作。率先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和共享,同步做好其他信用信息报送和后续信息更新工作,包括各类法人组织的登记备案、行政奖励等信用信息,个人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行业禁入、违法犯罪、荣誉表彰、志愿服务等信用信息。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和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在政府管理工作中的广泛应用。要求各市县政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尽快部署推动信用信息在政府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运用,全面落实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在12月底前制定出台本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企业综合信用等级的具体方案,完善信用奖惩措施,全面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为支撑工作的重要工具,将核查使用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实施行政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各有关部门要按季度向本级信用管理办公室提供本部门核查使用信用信息的情况。
三是认真落实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向信用平台报送失信“黑名单”信息,并将查询失信“黑名单”系统作为必要工作环节,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并按季度向本级信用管理办公室提供本部门落实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情况。